對于用干型、表干型以及尺寸大的濕型鑄造鑄件時,為什么不應忽視利用模樣的分型負數?
對于用干型、表干型以及尺寸大的濕型鑄造鑄件時,由于起模后的修型和烘干過程中砂型的變型會引起分型面凹凸不平,合箱不嚴密,又由于為了防止澆注時從分型面處跑火,合箱時需在分型面上放耐火泥條或石棉繩,這樣就必然會增加型膛的高度和增加鑄件的尺寸,因此,為了保證鑄件尺寸符合圖樣要求,不應忽視利用模樣的分型負數,即在模樣上減去相應的高度。
模樣分型負數的大小和砂箱尺寸、鑄件大小有關。一般大件,起模后分型面容易損壞,修型烘干后變形量大,合型時墊的石棉繩等也厚度大些,故分型負數也應增大。此外,還和工廠習慣、墊用材料有關。一般在0. 5~6mm之間。
應該指出:
a)若模樣分為兩半,且上、下兩半是對稱的,則分型負數在上、下兩半模樣上各取一半,否則分型負數應在上半模樣上取;
b)多箱造型時,每個分型面都要留分型負數,且以每節砂箱高度為依據;
c)采用水玻璃砂、流態自硬砂、化學自硬砂型鑄造時,由于是在硬化后起模,因此分型負數可減小;
d)濕型一般不留分型負數,但砂箱尺寸大于2m時,也留分型負數;
e)處在分型面上的砂芯間隙6不能小于分型負數口。